关于《太阳成集团tyc4633高峰校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公示
太阳成集团tyc4633高峰校区建设项目(万州区高峰组团灵凤片区ⅢA07-01/01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灵凤村。调查地块东至灵凤村斑鸠湾、南至灵凤村前头寨、西至经开大道隧道、北至沪蓉高速附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338528°,北纬30.725003°,总占地面积为673199平方米。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有少量民房;2019年,调查地块西南侧约87000平方米土地完成征收,由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征收土地进行了翻耕找平后种植林木。经调查核实,土地翻耕为表层土壤的扰动,不存在大面积、深层次的开挖或外来填土,不存在可能造成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和污染物。
查阅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00101202400007号),调查地块规划为A3-教育科研用地,根据《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2号)要求,调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定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要求。2024年7月,太阳成集团tyc4633委托我单位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我公司于2024年8月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查询历史资料、访谈知情人员以及利用关联地块信息等方法调查,编制完成了《太阳成集团tyc4633高峰校区建设项目(万州区高峰组团灵凤片区ⅢA07-01/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根据调查组对调查地块的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同时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调查组认为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
单位:太阳成集团tyc4633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1898328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