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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系统反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1〕9号)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反诈工作,预防和减少不法分子对我校师生财产的不法侵害,切实推进我校为期3年的反诈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关于开展全民反诈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学校反诈工作,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为学校的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提升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题教育和反诈安全隐患排查,让全校师生进一步增强防骗反诈意识和能力,让防骗反诈入脑、入心,切实保障公私财产安全。
到2021年底,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专题工作实施方案,编印相关防骗反诈专题教育学习资料,在全校启动反诈专项斗争,建立和完善学校反诈工作机制,强化防诈防骗宣传引导,营造全校反诈的浓厚氛围。
到2022年底,根据活动目标开展反诈专题教育、开展反诈工作隐患排查,召开班级主题班会、反诈安全知识学习签名、登录校园平安网学习等形式,让全校每名师生增强防骗反诈意识与能力,确保公私财产安全。同时有效处置针对师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铲除教育领域诈骗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
到2023年底,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开展防骗反诈专题工作情况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整治机制,防骗反诈专项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师生、家长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组织、有步骤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此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陈 章 李炯光
副组长:张 智 赵福奎 王 凯
成 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级辅导员、安全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处负责人兼任,安全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与实施。
四、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增强师生反诈责任意识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层层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应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反诈安全意识。
(二)加强师生反诈安全宣传与教育
在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期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力争师生受教育率达100%。
1. 利用校园广播进行反诈安全知识教育,借助案例进行析案说法,通过大量的案例进行解读学习,达到安全责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
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教职工会议,研究布置反诈工作,强调反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教职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3. 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专题教育学习、召开反诈主题班会,开展反诈讨论,让每名学生入脑、入心,重点解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大意麻痹、意识不强的问题。
4. 安全处借助校园平安网平台进行防骗反诈安全知识宣传,让师生借助网络等平台加强学习,增强意识。
(三)开展反诈安全隐患排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全面梳理摸排涉教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摸排师生中是否存在“校园贷”“套路贷”及电信诈骗和其他方面涉教涉校涉生的诈骗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筑牢反诈“防火墙”。建立反诈工作台账,收集整理、认真研判涉校涉生诈骗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四)建立反诈宣传常态化机制
学校将反诈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点,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开展防骗反诈行动。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落实反诈宣传工作,积极联系辖区派出所和社区进行防骗反诈专题讲座,让师生充分认清新型诈骗犯罪各种形式,切实提升师生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专题教育只是阶段性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借助周前会、班会、集体活动经常性地开展防骗反诈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反诈常态化宣传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将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限,具体细化分解责任,明确任务、人员、方法、进度、时限,结合部门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实,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次防骗反诈专题教育活动。同时,要明确细化任务,严格落实标准,做到责任明晰,严禁走过场,切实将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安全重点工作抓牢抓实。
(三)加强配合。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结合学院、部门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反诈专项行动中的职责任务,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形成全校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考评奖惩。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收集、归类活动档案,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年终考评。
(五)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每月对反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于每月21日前将《反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线索收集情况统计表》报安全处备案。同时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主题班会活动,各班每月召开1次反诈主题班会,以文字总结和图片形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每月2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一同报安全处备案。
附件
2021年X月反诈专项
行动开展情况和线索收集情况统计表
报送部门:(加盖公章) 部门主要负责人: 报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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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备注 |
反诈工作开展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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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收集情况 |
本月线索 收集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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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收集线索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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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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