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现转发重庆市教委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评估监测专家资源库人选的通知》,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将《推荐表》 (附件1)、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10月24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到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cqsxzgb@sina.com。
附件:关于推荐教育评估监测专家资源库人选的通知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教育评估监测专家资源库人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评估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丰富和扩大教育评估监测专家资源库储备,提高教育评估监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决定遴选教育评估监测专家资源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领域
(一)教育评估认证领域:包括基础教育评估、职业教育评估、高等教育评估、教师教育评估、民办高等教育年检、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素质教育质量认证、民办学校质量认证、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课程认证等领域。
(二)教育质量监测领域: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家庭教育等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热爱教育评估监测事业。
(二)具有教育相关专业背景,对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有较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其中,专家学者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发表过至少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1部学术专著,在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业内认可度高;管理人员要求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教育评估或质量监测等工作经验。
(三)能够保证参加有关会议、承担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者,在推荐作为职业教育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荐方式和名额
(一)推荐方式
以区县、高校、各直属单位为单位统一推荐。区县在本辖区内完成人选推荐。高校和直属单位除完成本单位人选推荐外,可以推荐市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人选。
(二)推荐名额
1.各区县可分别推荐基础教育评估、中等职业教育评估、教师教育评估、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素质教育质量认证、民办学校质量认证等领域专家候选人各10名。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家庭教育领域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各5名;义务教育、高中阶段领域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候选人,主城区各学科推荐2—3名,其他区县各学科推荐1—2名(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各区县推荐1名)。
2.各高校和直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专家候选人,专家候选人总人数不受限制。
3. 鼓励一专多能型专家候选人进行跨领域申报和推荐(最多选择2-3个领域)。
四、推荐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推荐条件,本着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重庆市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表》(附件1),提交到相应区县、高校和直属单位。
(二)单位推荐。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照流程,严格遴选标准,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开展资格审核、材料审查、分类评选、择优推荐等工作,并填报《重庆市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三)市级评审。委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和复核甄选,提出初步入选专家建议名单。
(四)考核认定。委托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初步入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报市教委审核公布,同时发放聘用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重庆市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表》(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重庆市教育评估院702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gyyjs@163.com。
联系人:余长华、王霓;联系电话:18523017696、19923272811。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江北区观音桥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重庆市教育评估院702室;邮编:400020。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市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